我欠别人7000元,她叫我还19000?
杭州市滨江区律师网
2025-05-31
针对您只愿意还7000元而对方要求19000元的情况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,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如果您确实只欠款7000元,且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一事实,那么法律上您只需承担7000元的还款责任。若对方坚持要求超出实际欠款金额的还款,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,其主张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。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借条、转账记录等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应首先核实债务金额,确保自己只承担合法债务。其次,与债权人进行友好沟通,尝试达成还款协议,如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。若协商无果,债权人可能提起诉讼或申请支付令。此时,您应积极应诉,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欠款金额,并依法承担还款责任。同时,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,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您无法一次性还清7000元,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。具体操作包括:1. 与债权人明确分期还款的期限和每期还款金额;2. 将分期还款协议书面化,双方签字确认;3. 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期还款方案,有助于缓解您的还款压力,同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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